Sexual Harassment Prevention
一、本校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訂有國立臺灣大學工作場所性別歧視案件處理要點、國立臺灣大學性騷擾防治要點及國立臺灣大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要點,並於人事室網頁設置「性騷擾防治專區」公開揭示申訴機制與管道。
(一)網址:人事室網頁/性騷擾防治專區http://www.personnel.ntu.edu.tw/News_n_202_sms_21511.html
(二)內容:
- 本校性騷擾防治專用電話:(02)3366-5903
- 本校性騷擾防治專用信箱:leader@ntu.edu.tw
- 本校作業流程及申訴書表格
- 相關法規及網站連結
二、又教師如涉及性侵害案件,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屬實者,應立即依教師法第14條規定報教育部核准後,予以解聘。倘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經上開委員會調查確認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者,亦同。
服務單位/人事室考訓組
聯絡電話/(02)3366-5940
相關網址/ http://www.personnel.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