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或變更實驗場所時,需填寫實驗場所設立申請表等相關資料,申請流程 :一、二級單位初審核章後送環安衛中心,再由環安衛中心轉送總務處營繕組與校規小組審查。
相關表單下載:https://esh.ntu.edu.tw/epc/index.php?id=Mz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