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項目 |
數額(新臺幣) |
說明/備註 |
1 |
每月薪資:
含本(年功)薪及學術研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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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115,270~133,310元
副教授:92,610~133,040元
助理教授:81,250~102,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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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月1日起生效 |
2 |
年終獎金 |
月薪資 x1.5個月 |
依每年行政院發布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
3 |
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獎勵金 |
支給基準:
- 教授(研究員):每月獎勵額度以不低於新臺幣8萬元為原則。副教授(副研究員):每月獎勵額度以不低於新臺幣6萬元為原則。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員):每月獎勵額度以不低於新臺幣3萬元為原則(目前為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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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本校「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作業要點」辦理。
- 獎勵對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未曾任或非現任國內學術研究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人員、研究人員。
(2)於本校正式納編前五年均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
- 獲本獎勵之人員,自本校正式納編日起,以1年為期支給獎勵,並應依規定接受定期考評,通過審議者,得再支領獎勵1年,最長得連續支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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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研人員彈性加給 |
- 教授級:每月支給20~25點
- 副教授級:每月支給15~20點
- 助理教授級:每月支給10~15點
- 講師級:每月支給5~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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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本校「教研人員彈性加給給與作業要點」辦理。
- 給與期限最長3年。
- 教研人員彈性加給不得與前項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獎勵金重複申請。
- 每點折合率依當年度經費情形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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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研人員教學研究額外加給 |
教師及研究人員在教學、研究或服務上獲有具體貢獻,經所屬學院院長簽陳副校長及校長核定金額與期限得支給。 |
- 依本校「教研人員教學研究額外加給給與作業要點」辦理。
- 教研人員教學研究額外加給不得與前項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獎勵金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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