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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手冊

資深優良教師獎勵

Recognizing Outstanding Teachers

一、本校依教育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規定,在職專任合格教師至每年七月底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20、30、40年,成績優良,於每年教師節前分別致贈獎金。

二、獲獎之資深優良教師,由教育部致贈獎金(由出納組直接撥款入戶),目前教育部致贈資深優良教師獎金標準:服務屆滿10年致贈新臺幣4,000元、20年致贈新臺幣6,000元、30年致贈新臺幣8,000元、40年致贈新臺幣10,000元。

三、服務滿40年之資深優良教師,將受邀參加教育部舉辦之全國資深優良教師表揚大會,接受總統及教育部長致贈禮品。

服務單位/人事室考訓組
聯絡電話/(02)3366-5943
相關網址/ http://www.personnel.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