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助項目
- 國內辦理國際學術研討會、研習營或學術講座。
- 赴海外舉辦教育展或辦理招生宣導活動或校際間國際學術研討會。
- 其他依教育部政策所認定之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
(2)申請作業
- 依「教育部補助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 申請人由秘書室網頁「相關業務表格」下戴申請書填寫後,備妥紙本申請資料並經單位主管、院長核章,送秘書室行文教育部申請補助。
服務單位/秘書室
聯絡電話/(02) 3366-2038
法規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
相關網址/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2003